探伤工违规作业 自贡4工人被辐射 2013年04月23日 工人:白细胞减少要求赔偿
公司:无证据显示两者有联系 去年8月31日18时,自贡市东安金厦电站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两名探伤工到厂区外进行探伤作业,然而在距离探伤设备18米左右的位置,却有该公司4名普通工人在上班。4名工人称因探伤工违规作业导致自己被辐射致伤,要求公司赔偿。 公司在承担了部分医疗费用之后,于今年新年后停止了医疗报销,原因是公司无力承担工人的医疗费用。近日,4名工人向自贡市环保局举报了该公司的违规作业。
工人说法:探伤工违规作业致4人被辐射 “去年8月31日,我和2名女性工友在自贡市东安金厦电站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一分厂的行车上吊装管件,另有一名男性工友在行车下方上班。18时左右,我看到厂里的两名探伤工带着探伤设备离开了厂区。”该厂工人谢雅君(化名)说,“当时我就以为他们是到其他分厂去探伤,所以便继续正常上班,没有再去注意。” 据了解,该厂使用的探伤设备是利用X射线来对钢管、高压容器等进行照射,以检验其是否存在裂缝、洞孔以及气泡和夹渣等,具有放射性,对人体有害,国家在探伤设备的使用方面有严格的规定。 “然而,就在当晚10点半左右,跟我一起作业的工友发现隔壁厂房内亮着灯,随着光线看去,我们发现了那两名探伤工,以及一个探伤设备正在对一个高压容器进行探伤作业,设备上还亮着灯,距离我们作业的地方也就10来米远,仅一墙之隔。”谢雅君说,“于是我们马上把情况报告给了带班领导钟小利,带班领导便安排我们错开时间作业。” 据谢雅君介绍,两名探伤工在以往进行探伤作业都会提前告知周围的工人远离,“厂里的工人都知道探伤设备具有辐射性,很危险。然而这次他们不仅没有说一声,也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让我们4个人完全暴露在X射线辐射下好几个小时。”
公司回应:无证据显示工人致伤与探伤有关 “当天被X射线照射过后,我们4个人便不同程度地出现经常性头晕和手脚无力。”据谢雅君介绍,公司方在获知事情的经过后,于9月5日派司机把4名工人送到医院去做了体检,“结果显示4个人的白细胞、血小板、淋巴细胞、中性粒细胞等明显下降,各项指标都低于正常范围,医生说具有患白血病、淋巴癌等疾病的巨大风险。” “事件发生后,4名工人便开始在家停工休养,公司方亦开始承担4人的医疗费用,并提供了一定的生活费。其间还曾到成都检查,公司也负责了费用。”自贡市东安金厦电站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质检部部长陈洪全说,“新年后,公司提出希望他们回来复工,然而只有一人回来继续上班了。4人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公司方感觉无力承担。” 陈洪全同时表示,事情发生的过程中,4名工人并不是正对这探伤设备的主照射方向,“并且没有证据显示他们血小板、白细胞等指标降低与那次探伤作业有直接联系。并且,女性因为其体质的原因,白细胞、血小板等指标都是不稳定的。” 据工人詹星晴(化名)家属谢建辉介绍,今年新年后,公司方停止了对4人的医药费报销,只是维持着600元每月的生活费,“公司的黄总告诉我们说,不满意的话,我们可以走法律途径来维权。”谢建辉说。 环保局现场模拟测试 探伤工确系违规作业,但辐射剂量认定成难题 “每天的费用支出都要几百元,家里根本无力承担。今年3月3日,我们工人和家属把情况举报到了自贡市环保局。”谢建辉说。昨日下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来到自贡市环保局防污科,工作人员陈宏表示,在接到工人举报后,“3月5日我们便前往厂区现场调查处理,确认了探伤工在未告知和不设置警示标志的情况下进行探伤作业,是违规操作。” 陈宏表示,该厂辐射安全许可证只注明其可室内探伤,“他们当天是进行的室外探伤,明显违规。由于他们是二级射线设备,由省环保厅主管,具体的处罚将由省环保厅做出。” 据陈宏介绍,今年3月18日,省环保厅曾派出工作人员与自贡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一起到现场进行模拟检测,“然而,对于去年被探伤的那件高压容器,厂房回复说已经卖掉了,厂里现在也没有同样规格的容器可以替代来模拟当时的现场。”陈宏说,“当时的高压容器直径有8米,但3月18号他们只提供给我们直径0.8米的容器进行检测,不能100%还原现场,我们做出的检测就仅仅只能作为一个参考,不能成为当时辐射剂量的是否超标的一个证明。” 陈宏同时表示,双方在X射线照射时间长短上也存在分歧,“厂家一开始说是21分钟,后来又说是47分钟,但举报工人却认为他们至少被辐射了4个半小时,这点分歧也让我们无法得出准确的结论。” 对于目前辐射剂量、辐射时间等无法确定的情况,谢雅君和詹星晴家属谢建辉都表现出忧虑,“不能出具辐射情况的证明,医院方面就不能有依据的诊断治疗,工人还忍受着病痛以及患白血病和淋巴癌的风险。同时,公司方面也没有任何书面答复来承担工人后续的治疗费用,我们希望媒体的介入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还我们一个公道。” 律师说法 若受害方提供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必须赔付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平认为,辐射剂量是否超标不是本案的关键所在,如果双方不是劳动关系,那便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3部分对举证责任的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核辐射也是一种环境污染,应该由加害人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而受害方只需提供上班和从事岗位的事实,以及现在有什么损害后果的证明。” “如果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书,那便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就属于劳动法调整与规范的范围,建议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由医院提供损伤结果,依据损伤结果到自贡市疾控防疫中心申请因果关系鉴定。如果疾控防疫中心做出鉴定,表明损伤结果与劳动者所从事职业和工作环境存在因果关系,那自贡市劳动局便可依此做出工伤认定并出具因公负伤的工伤认定书,劳动者可到自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工伤级别。对于工伤级别鉴定存在质疑的,双方均可以在30天内向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雇用单位需按照国务院工伤管理条例进行赔付。用人单位不履行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拒不执行的,劳动者可诉讼到法院。” 名词解释 何谓探伤 探伤常用来探测金属材料或部件内部的裂纹或缺陷。常用的探伤方法有:X光射线探伤、超声波探伤、磁粉探伤、渗透探伤、涡流探伤、γ射线探伤、萤光探伤、着色探伤等方法。物理探伤就是不产生化学变化的情况下进行无损探伤。 探伤对人体会有伤害,操作时需要穿防护衣,防护手套。距离一般不可以避免的可以操控到的位置尽可能的远一些好。工业无损探伤会产生辐射,辐射量大了可能会不育,甚至会致癌。工业防辐射要做到三点:(1)距离防护,工作时要远离辐射源。(2)时间防护,不要长时间工作。(3)屏蔽防护,工作区域要有有效的屏蔽装置。 工人行动 求助读本 “探伤工既没有提前告知我们远离,也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是违规作业导致我们被辐射。” “我们到市环保局举报他们违规作业,还到市总工会要求支持维权,然而公司方不配合提供事件的相应证明,没有公司方的证明,医院方面也就无法进行诊断治疗,4名工人还在忍受着辐射带来的病痛。”昨日上午,工人谢雅君(化名)和另一位工人及家属来到华西城市读本求助,希望媒体的介入能还原事实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