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有个客人住进了一家客栈,百两银子不翼而飞。他住的是单间,根据种种迹象,认定是店老板偷的。
于是他就到县衙门告状,但店老板坚决不承认。
这个县的县官很精明聪慧,思忖片刻后,不动声色地叫店老板伸出手来,用笔在他手心写了一个“赢”字,并说:“你到台阶下去晒太阳,如果晒很长时间字还在的话,你就打赢了官司。”
然后,县官又叫人把老板娘带来,老板娘见丈夫在台阶下伸手晒太阳心中迷惑不解。县官对老板娘说:“你丈夫已经承认银子是他偷的,要你老实交出银子。”
老板娘听了,心中犹豫不决,又不敢去问丈夫。
正在这时,县官突然对台阶下的老板大叫道:“你手里的‘赢’字还在不在?”
老板连连回答:“在!在的!”
由于“赢字”与“银子”音近,做贼心虚的老板娘没听清楚,还以为丈夫真的已承认“银子”还在,只好乖乖把客人的百两银子交了出来。
巧用“赢”字破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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