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也许它是忍受不了日曲卡雪山的严寒和饥馑所以才跑到尕玛儿草原来的;也许它是被猎人追捕慌不择路偶然逃进尕玛儿草原来的;也许是它极其灵敏的嗅觉闻到了芬芳的鹿的气味才从遥远的居住地跟踪过来的。你不晓得这匹老狼究竟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尕玛儿草原过去从未有过狼患。
这匹老狼的出现,给鹿群带来了灾难。
过去鹿群也有过天敌,例如去年秋天,一头雪豹从日曲卡雪山下来叼走了一只两岁的小鹿。但雪豹尽管也凶残,也令鹿讨厌,它毕竟是极其偶然地出现过一次,叼着小鹿后,它就匆匆忙忙跑回雪山上去了。雪豹不习惯尕玛儿草原炎热的气候。雪豹的智力也是有限的。
那匹老狼就不一样了,它和雪豹同样凶残,却又比雪豹多了一层狡诈,多了一层贪得无厌。你记得很清楚,老狼第一次出现在草原上到今天已经4个多月了,老狼就像一只黑色的幽灵,始终在鹿群周围游荡。每隔10天左右,老狼必然会冲击鹿群一次,或咬死一头活泼可爱的幼鹿,或咬死一头行动迟缓的老鹿。葬送在它腹中的鹿累计已达14头了。你愤慨老狼使你统帅的鹿群数量锐减,你更愤慨它冲击鹿群扑咬你麾下臣民时的那副神态。它总是半睁半闭着那双沾满眵目糊的狼眼,微露肮脏的黄色的狼牙,摇晃着那条扫帚似的大尾巴,一副悠闲得意的模样,仿佛不是在野外进行紧张的生死拼搏的猎食,而是在进行一场轻松的游戏。老狼吃饱了芬芳的鹿肉,喝饱了滚烫的鹿血,便离开鹿群到草原逍遥玩耍,饿了便又回到鹿群来。你心里很明白,老狼其实已经把你统帅的鹿群视为它的战利品,它的俘虏营,它的屠宰场,它可以随心所欲提取和处置的鹿群!
难道你哈克辛辛苦苦繁殖和发展起来的鹿群就是为这匹丑陋的老狼提供永不枯竭的食物?
你是心气高傲的鹿王,你受不了这种侮辱。你恨不得立刻把老狼撕碎像咀嚼草那样把它嚼成粉末,虽说鹿是食草类动物,但气急了恨急了也想尝尝仇敌的血腥味的。你有100多头臣民,而它只是一匹孤独的老狼,从数量上说你占有绝对的优势。遗憾的是,鹿是善良的动物,天性怯懦,只要一闻到狼身上那股刺鼻的腥臊味,便会吓得魂飞魄散,惊惶逃命。你也不例外,尽管你头上有一副漂亮的坚硬的琥珀色的鹿角,尽管你在鹿群中享有至高无上的威势,尽管用鹿的标准看你具有出众的勇敢,尽管你一秒钟前还慷慨地想象着同老狼决一死战,但当老狼突然出现在鹿群时,你身上鹿的勇气顿时冰消云散,四肢发软,心仿佛要跳出嗓子眼,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剩下一个强烈的念头占据你整个身心:逃命!你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但你无法改变自己怯懦的天性。老狼身上那股血腥味,那锐利的狼爪,那尖利的狼牙,对鹿来说仿佛有一股无法抗拒和逆转的威慑力。也许这是天意。
你只有带领鹿群逃跑。你要摆脱老狼无休止纠缠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尽量逃得远些,再远些,逃出狼的视界,逃出狼的嗅觉范围,让老狼从此再也找不到你们。那一次,当老狼咬断一头幼鹿的喉管暂时离开鹿群后,半夜,你悄悄唤醒沉睡中的鹿群,开始逃难。鹿群整整奔跑了7天7夜,越过2条湍急的河流,翻过4座山岗,从尕玛尔草原的东端一直跑到西端。有2头老鹿受不了路途的颠簸和艰辛,倒毙在半路上。你相信鹿群奔逃的速度连白云也追不上的,你相信鹿群离开老狼已遥远得连信鸽都找不到了。鹿群和你都沉浸在终于摆脱了恶魔的欣喜之中,但这种欣喜仅仅维持了3天,第4天清晨, 老狼踏着玫瑰色的晨曦又出现在鹿群中,你清楚地看到,老狼那散落着稀疏几根焦黄胡须的嘴角漾着一丝狡黠的狞笑,它是在嘲笑你的无能,嘲笑你的愚蠢。你徒劳地率领鹿群奔逃了7天7夜,还白白损失了2头老鹿,恐怖却依然存在。
这不是一匹老狼,你觉得它简直就是魔鬼的化身,是死神孵化出来的幽灵。你绝望了,整个鹿群也都绝望了。你既然无法战胜它,又无法摆脱它,只好听之任之让它像到银行提取定期存款那样每隔10天叼走一头倒楣的鹿。
血腥的阴云笼罩在鹿群上空,昔日宁静与和谐的气氛被破坏殆尽。许多鹿变得神经质,产生幻视幻听和幻觉,常常会把风吹竹篁的啸声和猫头鹰的啼鸣误认为是老狼在嚎叫,会把远处的一截树桩、一块岩石或天上飞鸟的投影误认为是老狼来了,发出歇斯底里的哀叫,搅得整个鹿群惶惶不可终日。有几头意志脆弱的公鹿食量锐减,还不到死亡的年龄便死去了,有不少胆小的母鹿在发情期停止了发情,甚至有2头怀孕的母鹿流产了,没生下天真活泼的鹿仔,只产下一堆血污。显然,这些都是非正常死亡。再这样下去,用不了二三年时间,鹿群便会彻底毁灭的。
没有一头鹿站出来责备你的蠢笨,谴责你的无能,它们凭鹿的本能知道再勇敢的鹿王也对付不了穷凶极恶的老狼。除非发生奇迹。它们无可奈何地接受了厄运。但你却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这压力来自你的内心。你是鹿王,你有责任也有义务保护自己的种族生存和繁荣;生存和繁荣的首要条件就是和平和安宁。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的使命感驱使你做出一个非凡的决定,临死之前同老狼较量一番,但愿能消灭这个祸根,为你所挚爱的鹿群除害。
你明白,这将是一场力量悬殊的搏斗。首先你要克服鹿的自卑和怯懦的天性,但动物要改变天性谈何容易,简直比登天还难,人类也不例外。就算到了紧要关头你能克制住自己不转身逃命,面对老狼,你也分明是个弱者。老狼有能咬碎你鹿骨的利牙,有能撕破你鹿皮的利爪;而你的牙齿软弱得只能啃动青草,你的蹄子肉感太强丝毫不具备战斗的锋芒。对你这样的大公鹿来说,唯一的武器便是头顶那架鹿角。你心里很清楚,公鹿的角其实分为两大功能,第一功能是向异性炫耀讨取母鹿欢心的资本;第二功能才是同性之间为争夺王位和配偶进行角逐争斗的武器。由于繁衍后代的强烈本能,在适者生存的遗传规律下,鹿角的第一功能往往胜过第二功能;鹿角趋向于更高大更壮观更漂亮更艺术化,而战斗性能却被削弱了。你亲眼看见过一头遭老狼袭击的公鹿,那架威武的鹿角在狼嘴下变得如此笨重,别说当作武器去搏击对方了,简直成了一种累赘。当老狼扑向公鹿的喉管时,你看见那头倒霉的公鹿想扭头躲避,鹿的敏捷在草原上是出了名的,它完全能躲开老狼这致命的一击的,但是,头顶那架高大的鹿角使它的行动变得滞重和笨拙,就因为这0.1秒的时间误差,那头本来可以在狼爪下逃生的公鹿被老狼咬断喉管,葬身狼腹了。
你想到鹿的种种短处和弱点,禁不住心灰意懒。你的信心丧失了,你的决心动摇了。你想,何必徒劳地去冒这个风险呢,老死在草原上总比被老狼咬死要少些痛苦。你像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动物一样更愿意寿终正寝,不愿意被凶杀或暴死。但是,一种鹿王的自尊,一种强烈的种族生存意识,迫使你坚固自己的决心。真的,虽说你是弱者,处于劣势,老狼是强者,处于优势,但老狼并不是无隙可击的,你想,它的身体不是钢浇铁铸的,它也是血肉之躯,只要你的鹿角磨得更锋利些,是可以捅破它的肚皮的。再说,你可以运用鹿王的智慧,来对付狼的狡猾。更重要的是,你已不抱任何生存的幻想。你希望得到的最大胜利就是和老狼同归于尽,你把生命置之度外,这无疑可以使你在搏斗中获得某种主动权。
但你一直没把自己的想法告诉鹿群,甚至瞒着自己最宠爱的母鹿艾莉。要让一头鹿和一匹狼面对面较量,是异想天开,没有哪头鹿会相信你的。你没有任何取胜的把握,很有可能在第一个回合你便被老狼咬断喉管。你不愿死后让同类嘲笑你是个说大话吹大牛的家伙。你要悄悄地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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